AI眼科参考集

「Fundus AI」
使用规则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规定了株式会社美尼旺(以下称为“本公司”)提供的眼科观察结果AI参考集Fundus AI服务(以下称为“本服务”)的提供条件,以及各位完成使用本服务所需的注册并使用本服务的兽医师、兽医护士以及其他从事兽医医疗之非兽医师者(以下称为“兽医护士等”。以下将兽医师及兽医护士等合称为“使用者”)与本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使用本服务时,需要使用者在阅读本条款全文的基础上,同意本条款后方能使用本服务。

第1条(关于本服务)

1.本服务是由本公司提供的以下各项内容组成的服务。
另外,本服务的实施时间,将由本公司判断决定。

(1)使用者上传动物病患眼底图像的图像数据
使用者向本公司指定的网站(以下简称“本网站”)上传动物病患眼底图像的图像数据(以下称为“本图像数据”)以及该动物病患的名称、种类、性别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下与本图像数据一起称为“本项动物病患信息”)。

(2)本图像数据的解析及与眼科观察结果图像的比对
 对于使用者上传的本图像数据,使用AI进行解析,与收集到的眼科观察结果图像作比对。

(3)给出与本图像数据类似点多的图像的眼科观察结果名称及该结果的说明
 在比对本图像数据和眼科观察结果图像的基础上,显示与本图像数据类似点多的眼科观察结果的名称,引用或在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记载了有关该眼科观察结果、病例集、其他有关该眼科观察结果的客观信息的文献及其他资料所记载的信息。

(4)本服务使用历史的收集
 对于上述(1)至(3)的服务,有关其日期和调查结果的使用历史将保存一定期限,在该保存期限中的保存可让使用者能够进行查阅。具体保存期限由本公司决定,但是,第12条第5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5)动物眼疾病患病例集检索系统
 关于动物的眼疾病患,当使用者在本网站页面上输入了病名、症状及其他眼疾病患相关的词汇时,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提供记载了与该词汇相关的眼疾病患的病例、有关症状的观察结果、病例集及其他记载了有关该眼疾病患的客观信息的文献及其他资料所载信息。

2.本公司如果认为提供本服务是欠妥之事时,则会有拒绝使用本服务,或者停止使用本服务的情形。

第2条(注册等)

1.希望使用本服务的兽医师、兽医护士等或者从事兽医师职业的法人(以下称为“希望注册者”)应同意遵守本条款,并可以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向本公司提供本公司规定的一些信息(以下称为“注册事项”),向本公司申请注册使用本服务。但是,如果希望注册者希望在分院等两处以上设施使用本服务时,则应按每个设施进行另行注册,每个设施视为希望注册者或者使用者。

2.本公司依据本公司标准,对按照前款进行了注册申请的希望注册者(以下称为“注册申请者”)能否注册进行判断,在本公司允许注册时将通知注册申请者。注册申请者作为使用者的注册将在本公司进行了本款通知时完成。

3.在前款规定的注册完成时,服务使用合同(以下称为“本服务使用合同”)在本公司和注册申请者之间成立,该注册申请者将作为使用者并应按照本条款使用本服务。

4.本公司在注册申请者符合下列各项任一事由时,将会拒绝注册和重新注册,并对其拒绝理由不负任何披露义务。

(1)向本公司提供的全部或部分注册事项有虚假、错误或遗漏内容的;

(2)本公司判断为是暴力团、暴力团成员、不再是暴力团成员时起未经过5年者的,是暴力团准成员、暴力团相关方、总会屋及其他反社会势力(以下统称“反社会势力”)的,或者通过提供资金或者其他方式协助或参与反社会势力的维持、运营或经营等与反社会势力进行了任何交流或参与的;

(3)本公司判断为是过去违反了与本公司之间合同者或者是其相关方的;

(4)有接受过第9条第2款规定的措施的;

(5)判断为违反或有可能违反兽医师法或兽医医疗法者;

(6)判断为违反或有可能违反有关保证医药品、医疗机器等的质量、有效性及安全性等的法律(以下称为“药品机器法”)者;

(7)其他本公司判断为注册不当者。

5.注册事项或者伴随下一条项下使用者注册事项的变更而取得的个人信息,会用于以下各项规定的目的中。
另外,为了第2项项下使用目的,会保存Cookie,将利用其收集与使用使用者信息。

(1)本服务的使用者注册的受理和变更

(2)为了广告投递、显示、效果测试

(3)为了介绍本服务,处理本服务相关咨询等事宜

(4)为了更改本条款,处理违反政策等行为

(5)为了通知本条款和政策等的变更

(6)为了介绍本公司商品和服务,处理本公司商品和服务相关咨询等事宜

第3条(注册事项的变更)

 利用使用者在注册事项有变更时,应通过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及时通知本公司该变更事项。

第4条(ID与密码)

1.使用者对于使用本服务,应将注册事项中的邮件地址与密码分别作为ID及密码使用。

2.使用者对ID与密码的使用及管理均负全部责任,使用者不得将发给自己的ID与密码让第三人使用或转让给第三人。

第5条(使用期限、费用、支付方式等)

1.本服务的使用期限和更新,应按照本公司另行规定记载于申请书或以发布的方式进行告知。

2.本公司对于本服务的使用,可以设定使用费。

3.前款项下的使用费、使用费的发生时间及支付方式,应按照本公司另行规定记载于申请书或以发布的方式进行告知。

第6条(使用者的责任)

1.使用者同意本条款,根据本条款约定使用本服务,承担关于使用本服务的一切责任。

2.使用者应了解本服务是从本图像数据提供与本图像数据类似的眼科观察结果名称等信息的服务,以及本服务是判断动物病患的眼疾,但不进行特定诊断或其他诊断的服务。由于本服务的原因,如果使用者和动物病患的饲主或其他第三人之间产生了纠纷等时,使用者应自己负责进行处理,保证不给本公司带来任何损害和麻烦,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使用者应当予以赔偿。

第7条(著作权等)

1.本网站包含的内容(文章、图表、图像、照片、影像、音频、程序等)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以及基于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以下称为“知识产权等”)属于本公司或者知识产权等的权利人。用户通过使用本网站,无论明示还是暗示,都不能进行知识产权等的复制、改变、改编等。

2.使用者在上传本图像数据后,其著作权等一切权利转让给本公司(著作权法27条及28条规定的权利也转让给本公司)。

3.使用者对于自己上传的本图像数据,不会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指定方进行任何权利(包括作者人格权)的主张和行使。

第8条(商标)

本网站刊登的商标及品牌标志等相关权利属于本公司或者个别权利人,受商标法、不正当竞争防止法等保护。使用者在希望使用上述权利时,应当事先与本公司联系,在获得本公司书面许可后再使用。

第9条(禁止事项等)

1.用者在使用本服务时,不得做出符合或者本公司认为符合下列任一规定的行为。

(1)将本服务用于第1条第1款内容以外目的的行为

(2)提供虚假或不正确的信息的行为

(3)做出或者有可能做出诽谤、中伤、威胁个人或单位的行为

(4)侵犯或者有可能侵犯他人权利,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其他知识产权的行为

(5)不管是否是复制、销售、出版或其他方式,超出个人使用范围使用或者向第三人披露、提供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的行为

(6)利用通过本服务获取的信息,向本公司或第三人索要金钱等,或者做出不利或损害本公司或第三人的行为

(7)做出或者有可能做出妨碍本服务顺利运营的行为、或者诋毁本公司及订货方的信用或名誉的行为

(8)做出或者有可能做出犯罪行为或者违法行为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9)属于反社会势力等相关组织的行为,给予反社会势力利益的行为,或拥有利用反社会势力等不恰当关系的行为,或者有可能有前述内容的行为

(10)违反或者有可能违反兽医师法或兽医医疗法的行为

(11)违反或有可能违反药品机器法的行为

(12)其他类似上述各项记载行为的行为

2.本公司在使用者的行为违反本条款或者法律法规等时,或者符合前款项下禁止行为时或者其他本公司认为需要时,可以停止使用者使用全部或者部分本服务,或者取消使用者的本服务注册或解除本服务使用合同或采取其他所有需要的措施。

3.使用者不会对前款项下本公司采取的措施提出异议。

4.本公司根据第2款项下措施即使发生了本服务不能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时,对于该不能履行或者不全面履行所产生的一切责任予以免责。

第10条(本服务的停止或终止等)

1.本公司在判断符合或者有可能符合下列各项之一情形时,可以停止本服务的提供。在停止了本服务提供时,本公司对于使用者遭受到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1)需要对公司服务器或软件等电信设备进行维护、检查、修理、数据更新时

(2)出现设备故障等不得已情形时

(3)依据电气通信事业法第8条规定,发生了或者有可能发生自然灾害或其他紧急状态,需要为了公共利益优先进行要紧急实施的通信时

(4)电信运营商等中断了电信服务时

(5)使用者行为影响或者有可能影响本公司电信设备,致使本公司认为对本公司业务执行会造成障碍时

2.本公司在认为使用者发生了符合下列各项之一的事由时,可以无需向该使用者发出任何催告,终止提供本服务。

(1)本公司认为使用者违反了本条款规定的事项时

(2)本公司认为本公司与使用者之间无法维持信任关系时

(3)自行申请或者被申请接受查封、临时查封、临时处置、税款拖欠处分等处理,或者自行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民事重建时

(4)受到票据、支票拒付处分,或者其他不能支付处理时

(5)其他没有可以执行本条款规定事项的可能时

3.对于上述各项项下以外的其他情形,在本公司认为需要时,本公司可以在事先通知使用者的基础上,随时停止或者终止本服务的提供。

第11条 (反社会势力的排除)

1.使用者应在现在与日后,陈述并保证下列事项。

(1)使用者不属于反社会势力。

(2)使用者没有被反社会势力控制其经营活动。

(3)利用使用者没有向反社会势力提供资金等或方便,或者没有提供接受方便等的关系。

(4)上述各项情形之外,使用者没有因其与反社会势力有关系,而被社会批评。

2.本公司在明确了使用者符合上一款各项任一情形时,可以不经过通知解除合同。但是,本公司对于因上一款项下解除而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不承担责任;因该解除给本公司造成损害时,使用者应当赔偿损害。

第12条(本公司的责任)

1.本公司对于使用者注册本服务或者使用本服务给使用者造成任何精神或财产方面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在信息处理业务中通常应采取的合理防病毒措施也无法防止的病毒损害、其他并非应归责于本公司事由而引起的火灾、停电、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影响本公司提供本服务或者本公司难以提供本服务时,本公司对于因此给使用者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3.对于本服务符合使用者特定目的,就期待的性能、商品价值、本服务提供的信息等具有准确性、有用性,本服务的使用符合适用使用者的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单位内部规则等,使用者可以继续使用以及没有出现问题,不管是明示还是暗示,本公司均不作任何保证。

4.对于本网站没有出错或其他问题,服务器等不含有病毒及其他有害条件,其他为提供本服务所需的基建设施、系统等没有瑕疵等事宜,本公司不作保证。

5.本公司对于因第1条第4项项下本服务收集的本图像数据的调查历史,会没有事先预告进行删除,并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3条(个人信息的处理)

按照另行制定的《隐私政策》的规定执行;本公司将依据此规定合理收集、使用、管理与保管或者向第三人提供使用者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关于使用者个人的信息,该信息中包含姓名、邮件地址以及其他通过记载或资料可以识别该个人的信息,且虽然仅凭该信息无法识别但是通过与其他信息进行简单比对就可以识别该个人的信息或者包含个人识别符号的信息。

第14条(关于提供给第三人的免责条款)

本公司在下列各项规定的情形中,对于第三人取得个人信息事宜,不承担任何责任。

(1)使用者自行使用本服务披露或提供个人信息时

(2)通过在本服务中使用者提供的使用者活动情况等信息,本人被偶然确定时

(3)并非由于应归责于本公司的事由,非使用者获取了给予使用者的ID或密码等时

第15条(信息的保管期限)

1.本公司在认为已过了提供本服务所需期限时,会注销本公司持有的服务器所收集的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信息与使用者的注册信息等。注销后将无法恢复该等信息。

2.使用者依据上一款项下情形,应自行承担费用和责任并采取不会引发不利或损害所需的措施。

第16条(保密)

使用者对于本公司披露给使用者本服务相关的机密信息(本服务相关信息、专有技术、源程序等),除了有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时,应秘密处理,不披露给第三人或者不用于实现本服务使用目的以外的目的中。

第17条(条款的更改)

1.对于更改条款,本公司可以通过事先向使用者通知更改内容和开始适用更改内容的时间或者在本公司网页上发布进行公开告知的方式予以更改。但是,如果更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使用者同意的内容时,则应取得使用者的同意。

2.使用者如不同意更改本条款的,则应当在上一款项下通知或发布后1周内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与使用者友好协商条款更改事宜。

3.除了本公司收到不同意本条第2款项下更改本条款事宜的通知,使用者如继续使用本服务的,则视为追溯到通知日使用者同意新条款。

第18条(联系与通知)

1.本服务相关咨询及其他使用者向本公司进行的联系或通知,以及更改本条款相关通知及其他本公司向使用者进行的联系或通知,均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

2.本公司在向包括注册事项在内的邮件地址及其他联系方式进行了联系或通知时,视为使用者已收到该联系或通知。

第19条(服务使用合同上的地位的转让等)

1.使用者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不能就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或者本条款项下权利或者义务,向第三人进行转让、转移,为第三人提供担保,进行其他处理。

2.本公司如向其他公司转让了本服务相关业务时,则伴随着该业务转让可以向该业务转让的受让人转让使用合同上的地位、本条款项下权利和义务与使用者的注册事项及其他信息;使用者对于相关转让在本款中已预先同意。本款规定的业务转让,不仅是通常的业务转让,还包括公司分立及其他业务转移的所有情形。

第20条(损害赔偿)

使用者如违反了本条款,或者在使用本服务时给本公司或者第三人造成了损害时,则不管是直接损害还是间接损害,使用者应赔偿一切损害。

第21条(可分性)

本条款的任何条款或者其部分条款,即使因法律法规等规定被判断为无效或者不能执行时,本条款的其余规定以及被判断为部分无效或不能执行的规定的其余部分将继续全面有效。

第22条(存续条款)

即使在本服务使用合同已终止时,本条款第2条第5款(注册等)、第6条(使用者的责任)、第7条(著作权等)、第9条(禁止事项等)第2款至第4款、第11条(反社会势力的排除)第2款、第12条(本公司的责任)、第13条(个人信息的处理)、第14条(关于提供给第三人的免责条款)、第15条(信息的保管期限)、第16条(保密)、第19条(服务使用合同上的地位的转让等)、第20条(损害赔偿)、第21条(可分性),本条及第24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均有效存续。

第23条(协商事项)

对本条款的解释产生了疑义时,或者对于本条款未尽事宜,本公司与使用者应本着诚意在协商的基础上解决此事宜。

第24条(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条款适用日本国法律,有关本服务与本条款的一切纠纷、请求等,应提请日本商事仲裁协会在东京进行仲裁。

第25条(咨询与联系方式)

对于本条款相关咨询事宜,请按照下列联系方式进行联系。

(接受本服务相关咨询的受理方)
株式会社美尼旺
452-0805(邮编)
爱知县名古屋市西区市场木町390番地Miyuki Business Park 4号楼
邮箱: support@ai-cn.meni-one.com
※ 本服务性能等相关咨询,请按照本服务内“会员菜单”的“咨询”页面进行联系。
以上
2019年7月1日 制定